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2011年12月21日發布了針對內燃機等10類產品開展生產許可無證查處工作的公告,其中輸水管-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夾砂管名列其之。
公告顯示,自2011年12月21日起,未獲得輸水管-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夾砂管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該產品,銷售單位不得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違者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查處;新投產、新轉產輸水管-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夾砂管的企業,應當及時向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
另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網站查詢和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相關信息,不完全統計,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國共有61家玻璃鋼管道企業取得了玻璃鋼纖維增強塑料夾砂管生產許可證。
獲證企業涵蓋山東、河北、江蘇、福建、廣東、甘肅、廣西、河南、黑龍江、江西、遼寧、寧夏、上海、山西、天津、新疆、浙江17個省市,其中山東省獲證企業最多達12家,約占總獲證企業的20%。 |